当前,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为破解乡镇“看得见、管不着”难题以及“多头管、重复管、无人管”等困境,构建一支完善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必须提上改革议程。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理顺职责关系,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确保基层的事情有人办。按照强化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整合现有乡镇、派出机构及事业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组建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与机构改革共谋划,和事业单位优化调整同部署。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协作机制,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承接相应的行政处罚等领域的执法权限,由试点乡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解决执行不力等问题。
2.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确保基层的事情有权办。职能整合后,执法队伍既要承担食品药品、卫生防疫方面的执法职能,还要承担农业畜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相应的执法工作,就要有相应的专业执法力量配备,这些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使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一职多能,具备多种执法技能,以便于开展执法作。同时,坚持以“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为重点,以大数据为支撑,探索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纵向畅通各村(社区)及基层网格数据交换,汇聚数据资源,加强综合研判,实现综合执法事件常态监测预警,确保案件办理“不出乡镇”,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机构改革后,乡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最大的好处是能将分散的执法力集中起来,改变过去单打独斗局面,也改变过去重复劳动产生的人力、物力的浪费,集中优势资源,协调推动执法工作,更好为群众服务。整合机构后,就可以进一次户,办所有事,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减少了扰民,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