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政协委员黄学华反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此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将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可能导致我市人口流失速度加快。由于传统产业支撑能力、人居环境品质、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都存在局限,县城并没有在就近城镇化中充分发挥出吸纳人口的潜力,导致面临人口和人力资本的流失问题。
一是常住人口持续减少。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县常住人口50.03万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44.12万人,比2010年减少5.91万人,年均下降1.2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96%。2023年《潜山市情》发布常住人口为43.3万人,比2020年减少0.82万人。但根据2022年多轮全员核酸检测通告,我市常住人口在30.1万人左右【第八轮检测28.84万人、第七轮检测30.10万人、第六轮检测30.01万人、第五轮检测30.78万人、第四轮检测28.66万人】。同时,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15-59岁人口为271758人,占61.59%;比重下降7.22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严重,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6万人,占23.04%,比2010年提高7.81个百分点。
二是人口流失速度可能进一步加快。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导致此类人群落户外地,一是在外大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大城市就业落户;二是在外人群生育子女直接在外地落户;三是在外人群将子女、父母转移至大城市中享受更好的教育或医疗、养老资源;四是在外人群退休后直接在务工地退休、享受更好社会保障资源。
面对人口流失威胁,我市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庆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人为本、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尤其是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口政策。
一是优化鼓励生育政策。年初,我市出台了《潜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潜政〔2024〕3号),提出了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等四个方面22条措施,但主要是以卫健、教育、人社、民政等各部门的政策梳理汇总,新增了部门对家庭困难群众的生育、育儿支持措施。建议应以更大力度、真金白银鼓励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如,宁国市推行1万到2万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宜昌市给予二孩及以上家庭500元/月补贴,减免每学期1500元保教费。
二是更大力度吸引人口。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大胆开展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人口吸引政策,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以人口、人才汇集推动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如,给予本地户籍农村人口、返乡大学生、多孩家庭等特殊群体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或契税减免,给予企业吸纳外地人口、本地农村人口就业补贴,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培训和贷款支持,给予进城农民工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贴,开展企业组团赴大学城开展就业招聘,提高人才引进安家费标准,外地户籍常住人口可平等申请保障性住房,等等。
三是健全人口统计监测制度。现行的人口统计制度为十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制度,已不适应新常态下的城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议组建人口统计调查工作专班,每年通过对公安、社保、就业、医疗、教育等数据分析人口出生、死亡和流入、流出等情况,及时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如,及时调整人口吸纳、人才引进政策,调整村(居)行政划分,将人口规模作为基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力度、财政预算等工作安排的考虑因素。